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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365官方亚洲版招生工作手册

发布日期:2014-04-04 09:57:00


为认真实施教育部及我省招生“阳光工程”,努力完成我院招生工作任务,确保我院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教监(2005)4号精神),为加强学院对招生录取工作的统一领导,经学院研究决定,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学院党委及分管领导的领导下,实施我院招生录取工作,院党委对招生录取过程中的进行纪律监察工作。

招生录取工作是我院的重要工作之一,涉及面广,有着极强的政策性和原则性,为使每一位招生录取工作人员都能按政策法规办事,全面认真实施“阳光招生工程”,圆满完成招生任务,特制定如下守则:

1、所有参招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教育部“六公开”、“六严禁”、“六不准”和我省“十公开”、“六个严禁”、“五个一律”等规定要求,按照公开透明的招生录取工作机制实施工作。认真学习国家招生工作和远程录取工作有关文件,严格执行各项招生政策、规定和录取办法,熟练掌握网上录取系统操作方法。严格遵守学院各项招生工作规定,服从组织领导,加强团结,明确分工,互相配合,坚守岗位,履行职责,提高效率。

2、认真执行《招生章程》、《招生录取工作方案》,认真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录取每个新生。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我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不擅自扩大招生规模、不随意在省际间调整招生计划。确需调整的,须经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遇到重要问题,必须及时请示汇报,不可自作主张,随意处理。所有招生录取重大事项须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3、录取工作人员要听从统一指挥,加强团结、互相配合、认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地做好招生录取中各个环节的工作。做到细致准确、一丝不苟。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活动;不得推诿责任、贻误工作;不准录取人员私自许愿录取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违反国家规定向考生收取与招生录取相关的费用。

4、招生期间办公场地及录取现场采取封闭式管理,与录取无关的人员一律不得擅自进入录取现场。录取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尽职尽责,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意脱岗、串岗,自觉维护录取现场的工作秩序,不得随意出入录取现场。未经允许,录取工作人员不得私自与外界联系,录取场地工作人员不准带手机入场,自觉接受各方监督,禁止将非录取人员带入录取现场。

5、招生录取期间在尚未形成最终录取结果前坚决杜绝任何人员透露预录信息,违者追究其个人责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维护考生利益。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学院纪检部门的监督,切实维护学院声誉。按规定接收、上传考生电子档案,不得与考生及家长发生非工作联系,干扰录取工作。

6、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完善信息安全保密制度。严格遵守保密工作规定,强化录取系统及网络安全管理,做好录取期间的保密和安全工作。不得丢失有关文件、资料和档案,不准泄露录取有关信息。严格考生信息数据库管理,妥善保管数据,及时存盘,确保数据准确无误不丢失。加强对网上录取的用户名和密码的保密管理,密码管理员间相互制约、互为制衡,保证录取期间的网络安全和信息畅通。管理员要具有高度责任感,对学院、各级招办及教育部负责,严禁泄密,防范黑客攻击。做好录取保障工作。

7、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认真解答考生和家长提出的有关询问,让考生、家长、社会满意。所设招生录取及招生咨询电话及传真是专用热线电话,为保证录取工作的正常进行,任何人不得私用电话。在正式录取结束前,严禁向外透露录取情况。录取结束后及时在校园网中公布录取结果,公布的数据应是办理网上录取手续之后的正式录取数据。

8、不准以任何理由索取、带领和扣压考生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的发放应在得到省级招办录取结束确认后进行,录取通知书必须从录取系统打印邮寄地址并直接通过EMS邮政快递邮寄。

凡违反以上守则者,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处理。且不得再从事招生录取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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