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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部课堂教学规范

发布日期:2014-04-03 03:54:00

1、教师必须持讲义或教案上课。教案应清楚、工整,书写规范。

2、教师必须按课程表规定的时间授课,上、下课要准时,因特殊情况调、停课按“安农大经济技术学院调(停)课若干规定”办理。

3、教师衣着要整洁大方,教态亲切和蔼;课堂上须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言论须符合四项基本原则,有利于学风、校风建设。

4、教师要严格执行授课计划,实际进度差异一般不得超过4学时(含4学时,学校原因停课除外)。

5、教师备课要充分,教师应按教学大纲的要求科学地组织课堂教学,合理安排授课内容,有效利用课堂时间,板书清楚、工整,语言流畅、准确。

6、教师上课要讲究教学方法,引导学生积极思考,并做到基本概念准确、论证严谨、重点突出、深入浅出。

7、教师应积极使用现代化教育技术进行教学,逐步提高现代化教育技术手段授课的课时比例。

8、重视习题课、讨论课教学。

(1)每门课程都要根据课程特点确定习题课和讨论课的次数,并将其列入教学进度计划中;

(2)习题课和讨论课要根据授课内容和学生的实际情况,精选题目,注重启发学生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课题布置的作业,内容应能反映本课程的基本要求,份量适当;

(4)作业按学院规定批改,成绩记入教师记分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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