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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科系讲学金评定细则

发布日期:2014-12-10 06:48:00

一、人文社科系综合奖学金的种类、等级、评定条件、比例、金额等依据《bet365官方亚洲版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例(试行)》执行。

二、综合奖学金的评定以同年级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作为唯一的依据。 

三、人文社科系综合奖学金等级划分的学分绩点如下:

 

特等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

二等奖学金

三等奖学金

成绩

3.9以上

3.4以上

3.0以上

2.6以上

学生比例

1%

5%

10%

20%

如达到该等级的学生超过评定比例的,按照比例依次递推,如达不到比例,则严格按照划分成绩评定。

四、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1、综合成绩=学期课程学分绩点+各类加分-减分项目

2、学期课程学分绩点的计算:

参照《bet365官方亚洲版实施学分制规定(试行)》之第五条的计算方法。即:

   平均学分绩点=∑(课程学分×课程类型系数×课程绩点)/该学期规定修读课程的学分总数

   其中课程类型系数为:重点课程为1.2,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为1.0,选修课程为0.8(注:每学期最多只将2门任选课纳入学分绩点计算)

3、加分项目包括学生干部加分、英语计算机过级加分、科技活动和学习竞赛类加分、文艺和体育类竞赛活动加分等。

1)学生干部加分:

     学生干部工作加分=基本分×工作表现权重

A        干部等级绩点基本分

干部等级

基本分

校、系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系党支部书记、系团总支委员

0.2

校、系学生会部长,协会会长 

0.16

系学生会委员,系党支部委员,班长,团支书

0.13

班级其他干部,协会部长

0.1

B        工作表现权重

等级

A

B

C

表现

权重

100%

60%

0%

班级学生干部和系级学生干部的工作表现权重采用全员投票决定。班级学生干部应在班级同学班会上民主评议投票决定。学生会成员应在学生会民主评议投票决定。校学生会的采用团委负责人认证有效。

所在集体获得先进称号的学生干部在此项加分中给予相应倾斜(按工作权重100%计算)。学生干部加分中关于工作表现权重应经辅导员和班主任确认。

(注:若担任多职者加分只取最高的一项)

2)英语计算机过级加分

考试类别

英语四级优秀或六级通过

英语六级优秀

计算机国家二级以上

加分

0.1

0.15

0.1

3)科技活动和学习类竞赛(包括知识竞赛、演讲赛、辩论赛、征文赛等)获奖加分(同一稿件重复获奖只取最高级别,同一作品获多项奖只取最高等级,获单项奖按照二等奖加分):

 

一等奖

(1—3名)

二等奖

(4—6名)

三等奖

(7—10名)

优秀奖

公开发表论文(限第一作者)

校级刊物发表

全国级

0.6

0.5

0.4

0.2

0.3

每篇0.03(通讯稿每篇0.01)

省部级

0.5

0.4

0.3

0.1

0.2

市级、总校级

0.3

0.25

0.2

0.08

0.15

校区级

0.2

0.15

0.1

0.05

0.1

 校级刊物发表加分累计不超过0.1

4)文艺体育类竞赛及其他社会活动(包括才艺大赛、运动会、诗歌朗诵比赛等)加分

 

一等奖

(1—3名)

二等奖

(4—6名)

三等奖

(7—10名)

优秀奖

全国级

0.5

0.4

0.3

0.2

省部级

0.4

0.3

0.2

0.1

总校级

0.2

0.1

0.08

0.05

校区级

0.08

0.05

0.04

0.03

校级文艺、体育加分原则上累积加分不超过0.2

对于文艺体育特招生,若享受教务加分政策,则不再享受以上加分。

4、减分项目:

对于各类学校、系组织的要求学生参加的讲座、报告会、运动会等集体活动,若有无故缺席者,每次以0.05分扣除。班级活动不积极参加者,经班委及辅导员班主任确认,扣除0.1分。

5、加分项目只对本学期内发生的活动、比赛或社会工作成绩予以认定,否则不予确认。

6、所有加分项累计加分不能超过0.5分,超过的一律按0.5分进行加分。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综合奖学金的评定:

1 本学期内受处分的学生;或虽未受处分,但有明显的违纪行为,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的学生。

2 本学期内有重修、缓考课程的学生。

3 本学期内必修课总学分不到15学分者。

4 大三、大四的学生英语未通过国家四级者。

六、系综合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在每学期开学后四周内进行。首先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详细写明各项加分项目,随后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证书复印件或参加活动的有关证明等)给各班班委。各班班委提供原始成绩和经过各类加分减分后的两种成绩给(按名次排列),然后由系学生工作组审批决定最后获综合奖学金的同学名单。

所有参评同学的成绩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查出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其参评资格并记录在案。

七、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属于人文社科系学生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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