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五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预重整案债权申报通知书
东莞市五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于2025年7月30日正式受理东莞市五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东莞五株/债务人)的预重整申请,并指定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担任预重整管理人(下称管理人),负责东莞五株的预重整工作。
管理人依法负责债务人的债权登记、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债权人应当在2025年9月15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二、申报债权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主体材料:如申报债权人为法人,应提供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一式两份)
如申报债权人为自然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一式两份)
2、授权材料:依法委托他人代为申报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债权人的特别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如代理人为律师的,需提供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和律师事务所所函(原件);(一式两份)
3、《债权申报登记表》;(原件一式两份)
4、其他:①《声明》;②《收款账户确认表》;③《债权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务必填写清楚手机号、联系地址及电子邮箱地址;(均原件一式两份)
5、债权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二份,在收到管理人通知时须提供原件核对,包括合同、协议、单据、生效裁判文书及其所依据的全部证据材料、执行裁定书及查封财产清单等证明债权真实、合法、有效及具体清偿情况的证据资料);
三、债权申报方式:本通知所提及的格式文件获取方式:①可扫描后附二维码提取;②与管理人联系,由管理人通过电子邮箱发送。
申报材料制作完成后,可选择①通过快递寄件方式邮寄至管理人履行职务地址,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以“东莞五株破产案+申报人名称”命名且打包压缩后发送至电子邮箱(1509951031@qq.com)。②直接将申报材料递交给管理人工作人员。
特此通知。
附件:
1、《受理预重整申请通知书》
2、管理人履行职务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石碣镇石碣科技中路57号东莞市五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张律师13751846179;朱律师18223654213
3、债权申报相关格式文件请扫描以下二维码:
东莞市五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八月一日